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标准
培训招生简章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在全社会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劳动法》第69条明确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2002年下半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7个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规定该职业今后必须持证上岗。为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配合参加下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考试鉴定考生积极备考,天虎人才网教学部特举办2007年上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鉴定考前培训班”。经考评通过,由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特色:
1、首次增添人力资源管理实战技能课程,这解决了以前学员只拿证而并不能真正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问题,使学员能做到学以致用、真正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成为社会优秀的管理人才。
2、在规定学时之外,学校为学员提供复训服务、学员沙龙,还不定期地为同学们增设专家讲座,即使培训结束,我们的服务仍在为您继续……
二、培训对象:
1、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2、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人员。
三、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硕士学历,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5、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四、培训内容:
1、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
2、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薪酬福利管理、考核与评价、劳动关系管理等职业功能领域。
3、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战技能。
五、培训师资:
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教材编写成员、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高校教授以及知名学者任教。
六、培训方式和鉴定方式:
1、按照国家统一大纲,使用统一教材,遵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培训与应试指导相结合。
2、鉴定方式为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智能考核相结合。
3、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智能考核均为闭卷笔试方式。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
七、学员待遇:
1、学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证书全国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可网上查询,全国通用。
2、学员可免费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并能享受我校为学员举办的一切大型活动,为学员未来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平台。
八、收费标准: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1200元/人 (包含培训费、考试费、教材费、鉴定费)。
九、注意事项:
1、学员报名时请携带2寸免冠彩照3张、1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最高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
2、公司可统一组织学员参加,具体事宜请与我教学部商议。
十、时间安排:
统考时间:2007年5月
报名时间:2006年10月至开课前两日
报名地点:成都市太升北路56号江信大厦15楼天虎教学部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28-88181845
联 系 人:杨 老 师
传 真:028 - 86926610
(完)